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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補助辦法 』研商座談會[環安中心 游珞靈、楊淳惠 1000705]

總務處參加國內研習活動心得報告
一、研習人員姓名:  游珞靈、楊淳惠    所屬單位: 環安中心 
二、研習名稱:『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補助辦法 』研商座談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研習地點:台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
三、研習日期:100年7月5日
四、課程內容概述: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補助辦法草案說明
五、研習心得與分享:

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補助辦法草案新修定如下:
1.將高級中等學校列入補助對象。
2.將有關環境教育之國際交流活動中的活動類型增列出來,使環境教育推廣更多元、完整。新增活動主題為:永續發展教育、能資源教育、海洋教育、生物多樣性教育、生態保育教育、綠色採購(消費)教育、特殊環境議題(全球暖化與氣候環境變遷等)、安全衛生教育及廢棄物管理教育等。
3.補助原則之實際補助金額依審核後之核定金額為準。
4.學校所指定之環境教育推動人員若未於105年6月5日前依法取得認證者,不得申請補助。
5.為避免申請單位經費編列與實際需求或普遍執行成本有落差,在第七條第三款審查原則增列經費編列合理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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