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有建物防水修繕工程之計監造驗收實務 [營繕組 林榮武 0990325]

總務處參加國內研習活動心得報告
(本報告請於經費核銷時與出差報告表一併附上)

一、 研習人員姓名:林榮武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所屬單位: 營繕組
二、 研習名稱:既有建物防水修繕工程之計監造驗收實務
           研習地點:台北市台大集思會議中心
三、 研習日期:99年3月25日
四、 課程內容概述及研習心得分享:

(一)防水材質之選定:適材適用之原則不變,因本次研討主題為既有建物之整修,無法考慮從結構上做變更作為,而且以不影響結構強度原則下做局結構修補或補強作為。
1、屋面防水材料:
(1)PU材質:本項材料其實非常實用且耐用,但一般人對化工材料無法宜接目視辨認,以致許多廠廠商以較為劣質材料混充,造成市面上漸漸無法接受PU材質。
(2)橡化瀝青:目前市面最通用材質,因其適用於屋面比較不規則狀況而進行塗抹作業,且可舖纖維網加強,耐用程度不錯。
(3)結構裂縫:建議以低壓灌注方式注防水材料,以免高壓造成RC結構之二度傷害。
2、地下室外牆防水材料:以親水性良好之料料灌注或以打鑿V型槽加封皂土方式處理。

(二)防水施工作業:
1、檢測作業:以各種方式測試漏水來源,如可做局部處理生效,則可免去全面處理之成本耗費。
2、屋面全面漏水處理:屋面舊有防水材料及水泥粉光必須徹底打除,如有洩水坡度不足,先做好1%以上之洩水坡度,確認其乾燥程度後方可施做防水層;防水材料施做完成後,務必上加隔熱層及壓層,以確保防水層之耐用程度。
(1)進場材料確認:以集中堆置後再順序噴漆編號,再要求承商依序取用,即可避免承商以其他材料混充或減省材料。
(2)取樣檢測:如進場材料係捲桶式,則可採取檢測所需之一倍材料,如檢測需要2公尺*2公尺,則可取2公尺*4公尺,監視人員於中央要裁切位置簽名,再裁切一半送檢;如業主對檢測結果有所質疑,則可以業主自行保留之採樣重行送檢。
(3)防水層垂直面收頭作業:主要位置在女兒牆及屋頂突出物牆面。往常最習慣採用之泛水作法並不妥,因泛水下端之收頭不容易確實做好;改為上下兩層魚鱗包覆式,下層轉上垂直面約25cm~30cm 後以收邊鋁條壓實鎖定後,再由外側再加做壓磚及垂直面防水層,且上層防水層必須延伸至女兒牆頂端平面部份,如此方可確保下層收頭邊緣不會開口漏水導致防水失敗。
(4)完成防水施做後之試水作業:必須積水20公分以上,並經過2天以上之檢測,確認不會再有漏水點,方可進行下一步作業。
(5)後續作業應注意事項:注意點焊鋼絲網舖設時,不可傷害防水層。隔熱層最好不用泡沫混凝土(因為會飽含積水),市面上目前已可買到輕質陶粒骨材(水庫淤泥陶磁化製品),為最環保且耐用之隔熱材料。
3、地下室:複壁導溝溝底及垂直面至少應加做30公分以上之防水層。

(三)計劃控管:
1、工程發包不可限定防水施工廠商,必須開放一般營造業均可參與投標(依現有法規之規定)。
2、防水施工專業人員必須提送授權簽證,且現場亦必須為該等專業人員負責施做。
3、防水材料之規範,雖有CNS之規範,但工程會之規範却採用ATSM美國規範,如採用工程會所定規範應屬可行。
4、材料檢驗廠商必須有CNLA證照廠商,且必須注意該等廠商所申辦檢驗之項目(並非每一家廠商均合CNLA認證之全部檢驗項目。
5、施工過程中,樓下使用單位用品之保護不可忽略:除儘可能遷移設備外,必要時於樓板樑底全面敷設PC布(或養生袋)導水等防護措施,費用不高却可免除設備損壞之高額賠償費用。


營繕組 林榮武 09903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