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務處參加國內研習活動心得報告
(本報告請於經費核銷時與出差報告表一併附上)
一、 研習人員姓名:鄭俊貴 所屬單位:營繕組
二、 研習名稱:工程採購履約管理實務
三、 研習地點:台北市 研習日期:99.07.22
四、 課程內容概述:
五、 研習心得與分享:
※ 機關開工前準備:1.指派工程司:工程司意指整個監造單位之代稱。2.相關計畫之核定、督導計畫之擬定。3.施工前協調會及其他。
※ 施工管理:
專任工程人員為廠商專任技師,
施工計畫非格式化,應依現場實況製作。如有無替代道路、施工動線如何等?
工程保險:自負額不得高於當次損失之20%,但最低得為伍萬元。 非天然災害自負額最高$20萬。
轉包與分包:分包廠商需為合法廠商。
機關得依廠商與分包廠商之質權設定契約給付工程款與分包廠商,但須注意分包廠商繳稅問題。
契約終止解除或暫停執行:終止契約前之工程完成部份,機關理應支付。
※ 品質管理:
一級品管:專任工程人員,可加強專任工程人員責任。
一級品管:品質計畫書
自主檢查表即檢驗標準---數字化並須符合標準。
二級品管:監造單位 ,一、二級品管間需互相呼應。
訂定檢驗停留點(限止點)---需全部做到始可進行下一項事,並作為估驗計
價之付款依據。
履約估驗計價之審核----依規每個月需估驗乙次,這是監造之品質管理之
ㄧ環及責任。
可照樣估驗,但不發價(透過估驗計價掌控進度)。
不合格材料或設備辦理退料係整批退。
※ 進度管理:
履約期限:以日曆天算工期為最常用法。
預定進度表:經機關修正或核定者,不因此免除廠商對契約完工期限所應負之全部責任。
營繕組 鄭俊貴 09907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