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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總務處所轄場地租借防疫注意事項

因應疫情趨緩,自109/6/8(一)起總務處各場地租借,均依照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定為指導原則,持續做好防疫措施,響應防疫新生活運動。

◎借用單位除依原收費標準收費外,另應支付因防疫所衍生之消毒費用及空調費用:

一、租借場地使用空調時須打開對角門窗約15公分以保持良好換氣通風,將另酌收所增加之空調耗損電費約30%。

二、使用後應進行消毒,費用由借用單位支付。

三、室內場地入場須量測體溫、做實名登記,並保持社交距離,如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。請務必配戴口罩。

四、後續防疫措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、教育部、本校最新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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